查看: 2679|回复: 0

鸭肝宁对雏鸭病毒性肝炎的临床防治试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18 15: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鸭肝宁对雏鸭病毒性肝炎的临床防治试验
王建国   韩静   徐贵财
(天津市畜牧兽医研究所   300112)

摘要
    用纯中药制剂鸭肝宁注射剂对10只病毒性肝炎病鸭进行了治疗试验,用鸭肝宁可溶性粉配合板蓝根冲剂对800只自然感染病毒的鸭群进行了临床防治观察,结果病鸭治疗后存活率为80%,感染鸭群的存活率为94%,表明鸭肝宁对雏鸭病毒性肝炎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关键词 ?鸭 病毒性肝炎 中药制剂 鸭肝宁注射剂 鸭肝宁可溶性粉
前言
    鸭病毒性肝炎是由鸭肝炎病毒引起雏鸭的一种急性高度致死性传染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在冬季和早春爆发。主要感染2周龄以下雏鸭,以1周龄内发病居多,死亡多集中在3~10日龄之间。该病发生传播非常迅速,在新疫区发病后3~4天内几乎全部死亡.其中以第2~3天死亡最多,雏鸭死亡率可超过90%。2005年5月,天津市西青区某个体养殖户饲养的2000只7日龄樱桃谷雏鸭发生了病毒性肝炎,3天内死亡率达到约60%,我们对剩余的800只鸭进行了药物紧急防治,并对其中部分病鸭进行了临床治疗试验观察,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临床症状
    鸭群有一部分有拉稀、站立不稳的症状,病重雏鸭表现为精神沉郁,缩颈呆立,饮食减少,站立不稳,行动迟缓。腹泻,粪便中夹带鲜绿色粪便。
2 尸体剖检
    死鸭头颈向后仰,呈“脚弓反张”姿势。喙端青紫色、蹼尖颜色暗。肝肿大,表面有广泛的出血点、出血灶和淤血斑,质脆;肾出血;胰腺淤血,质脆或有空泡;心肌苍白;脾有充血或黄色坏死灶;肺充血,气囊结节,气管无变化;腺胃或有淤血点;颅骨充血,脑质偏红。大腿肌肉有大片淤血斑。
3 药物
3.1 鸭肝宁注射剂,由中药提取物配伍制成2%水溶液,经过滤、分装、灭菌后备用。
3.2 鸭肝宁可溶性粉,含中药提取物24%。按30mg/只·天的剂量,用少量水溶解后均匀喷洒于颗粒饲料中,同时按10袋/1000只鸭的量给与板蓝根冲剂拌料,令自由采食。
4 试验方法
4.1 从鸭群中选择10只站立不稳、行动迟缓、拉稀者,随机分成A、B两组,每组5只,分别用0.2ml/只、0.4ml/只剂量胸肌注射,2次/天。观察病鸭的精神、粪便、饮食、死亡情况。
4.2 对大群鸭采用鸭肝宁可溶性粉配合板蓝根冲剂拌料进行紧急防治。
表1.     鸭肝宁注射剂试验分组及给药剂量

数量 只
给药剂量 ml/只
给药次数 次/d
给药途径
注射剂A组
注射剂B组
5
5
0.2
0.4
2
2
肌注
肌注
5 试验结果
5.1 鸭肝宁注射剂治疗效果? 5月9日下午第一次注射后,于5月10日晨A、B两组各死亡1只,此后8只鸭无死亡,精神好转,饮食增加,腹泻减轻。B组有一只弱雏,个体小,精神较差,缩颈弓背,离群独立,行动较迟缓,采食、饮水较少,嗉囊中空,偶有采食、饮水行为。到5月11日(第三天)上午第四次注射治疗后,精神正常,饮水、采食量大增,8只鸭基本痊愈。并于下午由畜主带回饲养。5月16日回访,8只鸭全部存活。存活率为80%。见表2。
表2.     鸭肝宁注射剂治疗结果

数量
治疗次数
死亡数量
存活数量
存活率%
注射剂A组
注射剂B组
5
5
4
4
1
1
4
4
80
80
5.2 鸭肝宁可溶性粉防治效果 于给药后第二天死亡43只,第三天死亡4只,此后未见死亡。鸭群饮食恢复正常,腹泻于给药后第二天减少,第三天停止。存活率为94%。
6 讨论
6.1 鸭病毒性肝炎主要症状为排绿色稀便,站立不稳。死后头颈后仰,呈“角弓反张”姿势。肝肿大,有出血点。该病呈急性过程,死亡率高,主要集中于7~10日龄。根据以上症状,对本病容易做出临床诊断。
6.2 用鸭肝宁注射剂0.2ml/只、0.4ml/只肌肉注射,对本病初步取得了满意结果。两个剂量对病鸭的治疗效果相当,表明0.2ml/只,2次/d注射可达到有效剂量。但由于本次治疗试验是对养殖户患病鸭进行的紧急治疗措施,试验观察病例较少,不能反映药物的早期预防和治疗效果,这将在随后的试验中进一步观察,并通过人工感染发病来进一步确定疗效和最低有效剂量。
6.3 用鸭肝宁可溶性粉配合板蓝根冲剂在发病中期对鸭群进行防治,也取得了满意结果。给药剂量与注射剂A组剂量相近,表明鸭肝宁经口服给药对该病同样有较好的控制作用。鸭肝宁可溶性粉在水中具有良好的溶解性,在常温水中可迅速溶解,除拌料给药外,饮水给药也十分方便,这对于饲养场或养殖户鸭群整体防疫提供了方便可行的给药途径,为鸭肝宁的临床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评分

参与人数 1论坛币 +50 收起 理由
魁罡 + 50

查看全部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2-8 06:21,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