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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高热病”不传人可放心食猪肉
来源: 《茂名日报·B版》 发布时间:2007-06-21
本报讯 (记者 周燕红)近期,不少市民都非常关心猪肉价格上涨是否与猪病有关,猪“高热病”会不会传染人等问题。昨天,市畜牧局局长江中南等领导走进“民声热线”直播室,为听众解答了一系列的热点问题。
病死猪肉禁止出售
市民李先生问,对出售病死猪肉行为如何处罚?
有关领导回答说,根据动物防疫法第48条规定,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是不可以销售的。市场上如果有销售病死猪肉的,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销售,未出售的全部没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已出售的经营者要立即收回,对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全部没收,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的罚款,造成疫情扩散的,追究法律责任。
市民可放心食用猪肉
市民吴女士来电反映,现在市面上的猪肉价格上涨了,是否与猪病有关,市民还可以放心食用猪肉吗?
江局长笑着回答说,他现在每天吃猪肉,甚至餐餐都吃,所以市民只要到正规合法的肉菜市场购买的猪肉是可以放心食用的。至于这次猪肉价格快速上涨的原因有多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原材料涨价,养猪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今年以来,由于玉米等主要饲料价格上涨,猪配合饲料的成本比去年上半年增加30%左右。二是猪“高热病”造成全国性的猪源减少,供应偏紧。而外调入我省的生猪量也有所减少,我市今年第一季度末生猪存栏量和能繁母猪存栏量分别为279.5万头和20.8万头,同比下降0.15%和1.45%。
猪“高热病”可防可控不传人
有不少市民问,猪“高热病”会不会传染人?怎样才能购买到质量保证的放心猪肉?
有关领导回答说,猪“高热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蓝耳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它是一种仅感染猪的烈性传染病,可防可控不传人。发现该病已有30年,至今未发现有人感染该病的病例。一般来说,凡是国家定点屠宰的生猪都必须经过兽医防检部门多道严格检疫关。市民在购买时,关键要查验“一证二章”。“一证”是指猪肉畜禽产品通过检疫检验合格后,由动检部门颁发的《动物产品合格证》;“二章”,一个是动物检疫检验合格后,由动检部门在光猪胴体肉上加盖的兽医检疫合格印章,另一个是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另外,还可以观察猪肉的色泽和弹性,看新切口处是否有血水流出,以此加以辨别猪肉的新鲜与否。市民只要到正规合法的肉菜市场购买猪肉都有保障。
畜禽饲料添加适量色素对人体无害
市民李先生问,现在的饲料中为何要使用色素?食用了添加色素的饲料所生产出的畜产品,对人体健康会不会有影响呢?我市的红心鸭蛋是否添加了色素?
有关领导回答说,在自然界放养的畜类吃了含有天然色素的动、植物后,消费者食用觉得口感好,为了满足消费者对畜产品在感官上的需要,才促使养殖户使用添加色素的饲料。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有两类色素可添加到饲料中,一类是天然色素、具体植物和微生物中提取的类胡萝卜素、万寿菊花色素和辣椒色素;另一类为化学合成的类胡萝卜素。这两类色素都允许在饲料中使用,按规定在畜禽饲料中添加适量色素对人体是没有影响的。而我市电白县正红牌红心鸭蛋主要是养殖在海边,让鸭只在滩涂上自由采食鱼、虾等海产品,让天然红色素吸收沉积于蛋黄之中,使蛋黄呈浅黄色。在营养价值上与普通鸭蛋没有大的差别,但色泽和食用口感都胜过普通鸭蛋。电白正红鸭蛋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心鸭蛋去年11月经江门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化验不含苏丹红,市民可放心购买食用。
无害化处理的活畜禽可获补偿
市民李先生来电说,他想办个种猪场,请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政府无害化处理患病畜禽有经济赔偿吗?有关领导回答说,办理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5个条件: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与生产经营规模有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纪录制度。
对于无害化处理患病畜禽的经济赔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畜禽发生人畜共患病时,对疫点的染疫动物和被污染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国家没有赔偿规定,但对被无害化处理的活畜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而非赔偿)。但要获得补偿,必须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畜主必须在动物发病前已经对所饲养的畜禽进行了免疫注射,并且有免疫档案;二是该养殖场免疫情况已经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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