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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3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我部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本次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种为家养畜禽并包括其杂交后代。 一、传统畜禽 (一)猪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含家猪与野猪杂交后代)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三)绵羊、山羊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四)马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驴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骆驼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兔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八)鸡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九)鸭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十)鹅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十一)鸽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十二)鹌鹑 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特种畜禽 (一)梅花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二)马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三)驯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四)羊驼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火鸡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珍珠鸡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雉鸡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八)鹧鸪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九)番鸭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绿头鸭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一)鸵鸟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二)鸸鹋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三)水貂(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四)银狐(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五)北极狐(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六)貉(非食用)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关于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通知
为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贯彻实施工作,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组织整理、汇编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包括现有33种畜禽的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共计897个,其中,17种传统畜禽品种848个,16种特种畜禽品种49个。现予以公布。
附件: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关于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通知-全文.pdf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目录》公布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目录》已正式公布。《目录》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举措,对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贯彻落实。
二、加快理清各地畜禽品种情况。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将公布与《目录》配套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明确33种畜禽的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进品种及配套系,在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开。各地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摸清当地的品种分布、种群规模、生产性能、经营主体等情况,为畜禽种业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打牢基础。
三、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与行业监管。要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强化保护责任落实,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登记,规范进出境管理,加强地方特色资源产业化开发。落实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推进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培育突破性畜禽新品种。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健全良种繁育、饲养管理、产品加工、疫病防控等体系,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特种畜禽养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技术要求,强化政策规划指导,严禁以食用为目的的毛皮动物胴体经营利用行为。主动与林草部门做好衔接,确保特种畜禽管理不缺位。
四、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做好《目录》宣传解读,宣传畜禽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作用,增进公众对畜禽养殖业的了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畜禽健康养殖、疫病防控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养殖者饲养管理水平。
五、积极配合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善后处置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地方政府已出台了禁食野生动物善后处理等相关政策,明确了工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善后处置和受影响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等工作。 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目录》贯彻实施情况报我部种业管理司。
联 系 人: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 周晓鹏
联系电话:010-59193287
电子邮箱:zysxz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9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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