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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后,连云港市海州区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连夜行动,组织区、镇、村干部逐户排查生猪存栏情况,宣传政策规定,迅速开展扑杀和无害处理工作。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委专家指导下,截至8月20日晚,疫区内的14577头生猪,已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技术规程全部扑杀并实施无害化处理。扑杀生猪的补偿工作已经同步启动,将尽快补偿到位。
一.三场区定义
场区1——指的是配种猪舍,妊娠猪舍,产房哺乳猪舍。
场区2——指的是断乳小猪舍。
场区3——指的是青年育成大猪舍。
二.农场员工
1. 除产房夜班工人外,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得留宿猪舍内,不得携带食品进入生产区;
2. 农场员工应合理安排住宿,必要时应实行工作区域和住宿的划定。
3. 生产区工作人员不得兼职任何其它畜禽公司的工作,家中不得饲养偶蹄家畜。
4. 生产区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以前48小时必须返回农场,养有宠物的在回场前8小时不得接触它们。
5. 进入生产区的所有人员每次出入必须使用香波淋浴,并彻底换掉衣服。个人用品除眼镜、手机外未经兽医许可不能带入。
6. 生产区工作人员如果直接接触了外人,外来猪及猪肉产品,或怀疑他们有受到感染的可能性,那么他们也必须淋浴,更衣换鞋并且要在48小时以后才可以再次进入猪舍。
三.外来来访者和非生产区员工
外来来访者和划定为非生产区的人员,未经兽医和农场经理的许可不许进入生产区。被允许进入的所有来访者都必须如实登记,并遵守以下规定的隔离间隔时间限制:
登记的内容
四.各种车辆
1. 拉死动物以及死动物产品的车辆不许进入大门内。禁止所有拉家畜的车辆(尤其是拉猪的甚至拉过猪的)接近场区。除非他们按农场要求严格消毒。
2. 所有拉屠宰猪,淘汰猪,种猪等的车辆在进入场区以前必须严格消毒清洗,干燥后12小时才可以进来。
3. 拉饲料的车和拉其它杂物的车只能停在工作区外大门口内。最好由固定的车辆在星期一早晨的第一趟送来。所有这些卡车的司机不应养猪,也不应住在任何猪场内。
4. 如果场内车辆不得已要出场修理,在回来时应该经高压清洗然后停放24小时后返回。返回场区后还要再次清洗消毒。只有严格遵守上述处理之后才可以再次做内部用车。
5. 场内饲料运输车辆多于一部时,要划定车辆的服务区域,不得随意交叉使用。
6. 饲料运送车辆要保持清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清扫车辆顶部,盖好顶盖,防止有鸟类在上面觅食和排泄。
五.建筑物鸟和昆虫的控制
农场所有建筑物应该具有防鸟设施,包括转猪走廊也要有防鸟网设计,还要经常进行杀虫和灭鼠。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料仓周转要及时打扫干净,撒在地上的饲料不许超过一天,以免引来飞鸟和昆虫。
六.疫苗和兽药
场内只许使用有国际声誉的医药公司的疫苗。使用任何其他公司的疫苗和免疫程序必须有公司兽医师的许可。兽药的使用要严格遵循公司兽药使用指南。
七.装卸台
1. 装卸台外部应该是单向通行,一旦运出去的猪不许再运回来。
2. 使用装卸台时猪舍工作人员不得跨越界线,不得由装卸台进出。
3. 使用装卸台时内外人员应该各司其职不得随意走动,交接猪时装卸台内外的人不能直接接触。
4. 装卸台外的车辆装完猪并被拖走以后,应该立刻对停车处打扫清洗消毒。装卸猪时应穿戴专用工装衣裤和橡胶鞋。装完猪后,所有衣物应该立即清洗。
5. 装卸台应配备专用清洗机。
八.隔离猪舍
新选定的后备猪和运进的种猪应该先放在隔离舍内观察,安排专人饲养和管理,同时进行生化防疫监测。
九.饲料管理
1. 所有饲料进场以前先进行生化安全检测,定期检测饲料的成分以防引入可疑病源。
2. 饲料在饲喂以前至少应该仓储一周。
3. 禁止使用骨粉肉末和非颗粒性饲料。使用喷洒干血浆和干血液制品拌过的料要有农场兽医师的书面许可。
4. 场内应有专门运送饲料进入料仓的车辆,饲料袋未经消毒处理不得带进生产区和猪舍。
5. 饲料中不许添加常见的抗生素类药物和水。如果得到兽医师的提前通知许可,短时间内可在兽医的指导下添加。还要尽量减少抗生素注射液,观察记录所有抗生素的停用日期。
十.死猪的处理
死猪的处理必须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焚烧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但如果采取深埋措施,那么必须埋得彻底,还要盖严。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规章制度。
十一.水源
农场水源必须是深水井或湖泊。猪场用水必须漂白,同时要有专人监测。如用蓄水池则必须采用封闭式的,同时要漂白处理。
十二.场区内转猪
1. 三个场区间转猪,应有场区内专用车辆,且只能用来转猪。车辆在使用后都应当即清洗消毒,之后停放在指定区域在一定时间内干燥后方可再次使用。
2. 猪只不能逆向转群:即从场区3转到场区2、从场区2转到场区1。从场区3转到场区1须在隔离舍进行隔离、检疫和适应处理。
十三.三场区内人员的流动
1. 在同一天内各区域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能在本区域内流动。
2. 一天内一般不进行员工的工作区域调换,调换后的员工在开始进入新的工作区域前必须更换新的或干净的工作服装。
3. 场内管理人员到生产区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天只到一个区域。
4. 公司生产监理、兽医、外来参观检查人员进场的工作路线为:
保育猪舍——后备舍——产房——配种房——大猪舍
如场内局部发生疾病,发病的区域和猪舍应安排在最后一个参观检查的程序。
十四.其它规定
1. 所有宠物和场外动物不许带入场区。
2. 外来探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活区。
3. 每个生产区域进出口处设立消毒盆,进入猪舍前更换统靴。
4. 食堂剩饭尤其是肉及肉制品必须由专人处理。
5. 任何猪牛羊肉及其肉制品不得带进猪场食用。所有淘汰的农场自食的猪不得拖出农场外宰杀后再拖回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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