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
第三十七条 ……
鸡蛋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300手,焦炭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玉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0手。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
第三十五条 ……
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后,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最近交割月份卖持仓交易保证金在结算时不再收取,鸡蛋品种除外。
第六十四条 交割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交易所根据双方会员确认结果结清相应的余款。
鸡蛋品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六十五条 卖方会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自应交而未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次日起,交易所向卖方会员按货款金额每日0.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补偿给买方会员;超过30个自然日,卖方会员仍未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视作不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交易所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增值税税额收取赔偿金,与滞纳金一并补偿给买方会员。上述款项从该会员在交易所预留的交割货款金额中扣除,剩余货款属于卖方会员。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遵其约定。
第六十六条 最后交易日交割的结算业务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买方会员交割月份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方会员交割月份卖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鸡蛋以外的品种,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后,交易所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鸡蛋品种,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后,不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
……
(六)最后交割日闭市后,交易所给买方会员开具《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对于鸡蛋以外的品种,交易所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对于鸡蛋品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在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若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有异议或发生疫情的,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七)最后交割日后1个交易日内,买方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具体事项,如购货单位名称、购货单位地址、纳税人登记号、金额等信息通知卖方;
(八) 鸡蛋以外的品种,最后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卖方会员向买方会员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鸡蛋品种,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卖方会员向买方会员提交实际交割货物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六十九条 经交易所批准,以下有价证券可以充抵保证金:
(一) 除鸡蛋品种外的标准仓单;
……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
第九七条 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
鸡蛋品种只允许非标准仓单期转现。
第七八条 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鸡蛋以外的品种,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鸡蛋品种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倒数第四个交易日(含当日)。
第二十八条 滚动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构成交割违约的,按本细则第十六七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违约合约价值按配对日结算价计算,征购和竞卖在最后交割日后集中进行。
第三十四条 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鸡蛋合约采用一次性交割。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约,同一客户号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平仓价按交割结算价计算。
……
第三十八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供有关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具内容的事项,。鸡蛋以外的品种,卖方在最后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鸡蛋品种,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买方。
第三十九条 最后交割日闭市后,交易所给买方会员开具《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对于鸡蛋以外的品种,交易所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对于鸡蛋品种,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某个交割仓库某批次鸡蛋质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该批次鸡蛋复检,该交割仓库中与其配对的卖方全部货款暂不支付。最后交割日后第7个交易日闭市前,交易所公布争议复检结果,若复检合格,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18鸡蛋交割质量标准中4.3的规定,卫生指标复检不合格,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前,卖方在原交割仓库或买卖双方协商交割地点更换合格货物,换货时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对鸡蛋全部交割质量指标检验,并且检验合格,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卖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货物,则交割终止,交易所将卖方该部分鸡蛋合约价值20%的交割保证金支付给买方,提货通知单对应的该部分货物归还卖方,退还买方货款。若卫生指标合格,仅其他指标存在问题,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7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并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解决质量争议。
第四十条 交割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章 鸡蛋交割
第九十四条 鸡蛋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0《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交割质量标准(F/DCE JD001-2013)》。
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1《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九十五条 交易所推荐品牌鸡蛋符合规定条件时,可免检入库,鸡蛋推荐品牌的企业资格、免检条件和名录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九十六条 鸡蛋合约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九十七条 同一货主入库的鸡蛋应采用重量统一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纸箱和蛋托质量应符合鸡蛋交割质量标准规定。
第九十八条 鸡蛋合约交割单位为5吨。
第九十九条 鸡蛋入库质量检验由指定交割仓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
货主应当在到货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检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检验费用、昼夜作业费用、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检机构未及时到场给货主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条 鸡蛋入库时,货主应当提供防疫证、来自非疫区证明和车辆消毒证原件,并将三证提交指定交割仓库保管。
第一百零一条 鸡蛋入库最早抽样时间为交割月首个交易日,抽样应当在卸货过程中、恒温库外进行。鸡蛋质量检验应以5吨的整数倍进行组批。
第一百零二条 鸡蛋检重以指定交割仓库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对鸡蛋包装物抽样检验重量,并根据包装物重量检验结果,折算入库鸡蛋净重,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零三条 鸡蛋应当整箱入库,入库重量与实际交割量差不应超过±20千克。不足或多余部分,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以下方式与货主结算:最后交易日闭市前入库的,按照入库日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结算;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入库的,按照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交割结算价结算。
第一百零四条 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完成入库鸡蛋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货主,向交易所和指定交割仓库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零五条 鸡蛋应当整箱出库,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并依此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提供出库鸡蛋的防疫证、来自非疫区证明和车辆消毒证。
第一百零六条 自标准仓单注册日至最后交割日期间的鸡蛋重量损耗由卖方客户承担,鸡蛋每天重量损耗比例交易所另行公布。
鸡蛋重量损耗在鸡蛋入库时由交割仓库代收,出库时转交买方客户。弥补鸡蛋重量损耗可以为现金结算或提供与交割品同一批次的鸡蛋。若采用现金结算,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以下方式与买方结算,并将重量损耗部分货款与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转交给买方:最后交易日闭市前注册仓单的,按照仓单注册日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结算;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注册仓单的,按照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交割结算价结算。
第一百零七条 货主对出库鸡蛋的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且货物未出库情况下提出。货主应当向交易所书面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并由交易所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争议复检的数量应以交割单位的整数倍提出。鸡蛋复检所抽样品出库到检验机构过程中应采用0-5℃恒温运输,否则复检结果视为无效。
复检一切相关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由买方垫付,复检结果与出库质量要求相符的,相关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结果与出库质量要求不相符的,其中卫生指标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卖方负担;若卫生指标符合,仅感官指标、蛋重、新鲜度等指标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零八条 厂库发货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第十六章 疫情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本章适用于鸡蛋品种。
第一百零一十条 疫情信息以及疫区认定以农业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疫区认定信息公布日后下一个自然日起,处于疫区的交割仓库停止办理交割货物入库业务,交割厂库停止签发仓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前,对于处在疫区的卖方仓单,卖方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前,在非疫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地点或买卖双方协商交割地点更换合格货物,换货时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对鸡蛋全部交割质量指标检验,并且检验合格,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卖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货物,则交割终止,交易所将卖方该部分鸡蛋合约价值20%的交割保证金支付给买方,提货通知单对应的该部分货物归还卖方,退还买方货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若货物尚未出库,则交易所对处于疫区的交割货物的卫生指标进行检验,由卖方承担检验费用。检验合格的,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7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支付给卖方,余款在卖方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检验不合格的,卖方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前,在非疫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地点或买卖双方协商交割地点更换合格货物,换货时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对鸡蛋全部交割质量指标检验,并且检验合格,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卖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货物,则交割终止,交易所将卖方该部分鸡蛋合约价值20%的交割保证金支付给买方,提货通知单对应的该部分货物归还卖方,退还买方货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农业部疫情解除公告发布下一交易日起,暂停业务的交割仓库或厂库恢复办理交割业务。
第八十二一百一十四条 进行实物交割的双方应分别向交易所交纳交割手续费。
……
鸡蛋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检验费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八十五一百一十五条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仓储及损耗费(包括储存费、保管损耗、熏蒸费)收取标准为0.40元/吨天,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加收0.10元/吨的高温季节储存费。
……
鸡蛋仓储费收取标准由交易所公布。
第九十二一百一十六条 鸡蛋以外的品种,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违约金,同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
第一百一十七条 鸡蛋品种,构成交割违约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卖方违约的,卖方支付给买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买方交割货款后终止交割;
(二)买方违约的,买方支付给卖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卖方保证金后终止交割。
附件20:
1.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交割质量标准
2.(F/DCE JD001-201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鸡蛋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要求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48 鲜蛋卫生标准
SB/T 10277 鲜鸡蛋
NY/T 1758 鲜蛋等级规格
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BB/T 0015纸浆模塑蛋托盘
3 术语和定义
3.1 鲜鸡蛋:鸡生产的,未经加工的蛋。
3.2 硌窝:指鲜蛋受震动或碰撞后使局部蛋壳破裂凹陷,而内蛋壳膜未破,蛋白未外流。
3.3 流清:指蛋壳受外力而破碎,蛋白已流出。
3.4 裂纹:指蛋壳受外力形成长条裂纹,内蛋壳膜未破,蛋白未流出。
3.5 箱装:把鸡蛋有序排列在蛋托上整箱包装。
3.6蛋重等级:根据1枚鸡蛋的重量将鸡蛋蛋重分为五个等级:
4 质量要求
4.1 标准品质量要求
4.2 替代品质量差异与升贴水
4.3 卫生符合GB 2748中理化指标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5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5.1每10箱抽取1箱(不足10箱部分按10箱计),所抽箱中每箱取3枚蛋,抽样方法按照SB/T 10277执行。
5.2 蛋重的测定按照SB/T 10277中单枚蛋重的规定执行。
5.3 哈夫单位的测定按照NY/T 1758的规定执行。
5.4 感官检验按照SB/T 10277的规定执行。
6 包装及运输要求
6.1 使用符合BB/T 0015和GB/T 6543规定的蛋托和纸箱,并按照SB/T 10277的规定执行。
6.2 运输要求按照GB 2748的规定执行。
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四条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鸡蛋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
第六条 ……
鸡蛋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第十二条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鸡蛋合约交割月份以前的月份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
第十七条 若焦炭、焦煤、鸡蛋以外品种合约第N+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在第N+2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将进行强制减仓。如连续同方向涨跌停板系因会员或客户交易行为异常引发,则按第七章规定处理。
当焦炭、焦煤、鸡蛋合约第N+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时,若第N+2个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第N+3个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第N+3个交易日该合约按第N+2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交易所可在第N+2个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并公告,对该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
第二十四条 ……
(一)在焦炭、焦煤、鸡蛋以外品种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以前的月份)期间,当该合约的市场总持仓量达到一定规模起,按市场总持仓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限仓数额;在该合约的市场总持仓量达到该规模前,该合约限仓数额以绝对量方式规定。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限仓数额以绝对量方式规定。
(二)自焦炭、焦煤、鸡蛋合约的市场总持仓量达到一定规模起,期货公司会员按市场总持仓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限仓数额;当焦炭、焦煤、鸡蛋合约的市场总持仓量小于或等于一定规模时,期货公司会员焦炭、焦煤、鸡蛋合约持仓不受限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炭、焦煤、鸡蛋合约限仓数额以绝对量方式规定。
第二十五条 ……
当鸡蛋合约单边持仓大于1.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当鸡蛋合约单边持仓小于等于1.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不受限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煤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300手。
第二十六条 ……
鸡蛋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为: (单位:手)
…… 第二十七条 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对超过持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以及超过焦炭、焦煤、鸡蛋以外品种合约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对超过焦炭、焦煤、鸡蛋合约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不执行强行平仓。 …… 第三十八条 ……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期货公司会员焦炭、焦煤、鸡蛋以外品种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 第四十七条 在鸡蛋期货交易过程中,当发生重大疫情且一定比例交割仓库库区处于疫区时,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交易所总经理可以采取暂停交易、终止交易的紧急措施。终止交易当天结算时,鸡蛋各合约月份全部持仓按照上一交易日结算价进行平仓。 五、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鸡蛋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二条 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鸡蛋标准仓单的生成、流通、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办理与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鸡蛋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 经交易所注册后,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充抵等,鸡蛋标准仓单不允许转让和充抵。 第十一条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豆粕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鸡蛋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第十四条 办理完焦炭、焦煤、鸡蛋以外品种的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凭《交割预报表》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办理完焦炭、焦煤、鸡蛋的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凭《交割预报表》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第十七条 …… 焦炭、焦煤、鸡蛋检重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 焦炭、焦煤、鸡蛋检验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鸡蛋标准仓单的最早申请注册日为交割月的首个交易日,仓单注册日距检验报告出具日期不应超过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 鸡蛋标准仓单的最早申请注册日为交割月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十一三十三条 标准仓单流通是指标准仓单用于在交易所履行合约的实物交割、标准仓单交易及标准仓单在交易所外转让,鸡蛋标准仓单不允许交易和转让。 第三十九四十一条 豆油、豆粕、焦炭、焦煤、鸡蛋出库时,货主在实际提货日3天个自然日前,凭《提货通知单》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 …… 第四十一四十三条 对于鸡蛋以外的品种,货主必须应当在《提货通知单》开具后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交割仓库办理提货手续,对于鸡蛋品种,货主应当在《提货通知单》开具后3个交易日内到指定交割仓库办理提货手续。逾期未办的,按现货提货单处理,凭现货提货单提取的商品,指定交割仓库不保证全部商品质量符合期货标准。 第四十二四十四条 标准仓单相应的期货商品转为现货后,如需再次生成标准仓单,必须应当按期货合约标准重新检验,并按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鸡蛋标准仓单相应的期货商品转为现货后,不允许再次生成标准仓单。 第四十四四十六条 …… 鸡蛋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1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五十二五十四条 …… 鸡蛋出库不进行抽样留样,货主对鸡蛋质量有异议的,应在发货日当天提出,并向交易所书面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交易所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复检。 第五十八六十条 对于鸡蛋以外的品种,货主应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4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4日后(不含当日)且在19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应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厂库仍应按期货标准承担有关的商品质量、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直至发完全部期货商品。 对于鸡蛋品种,货主应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3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3日后(不含当日)且在19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应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厂库仍应按期货标准承担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但不再按期货标准承担有关商品质量的责任。 滞纳金金额=2元/吨?天×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该批商品的滞留天数 第五十九六十一条 对于鸡蛋以外的品种,货主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19日后(不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同时厂库将《提货通知单》按现货提货单处理,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3个月内按照现货贸易惯例发货,不再按期货标准承担有关的商品质量、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 对于鸡蛋品种,货主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19日后(不含当日)到厂库提货,货主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同时厂库将《提货通知单》按现货提货单处理,不再按期货标准承担有关的商品质量、发货时间和发货速度的责任。 滞纳金金额=2元/吨·天×全部的商品数量×19天 六、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二十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贮存鸡蛋时,应与中药等有气味的物品分开存放。 第三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贮存鸡蛋时,应将不同客户、不同批次的鸡蛋分开存放。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省略号)含义为该条款未修改的其他内容;出现条款增删的,其他条款顺序依次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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