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也指出,过去10年,我国GDP保持近10%的年均增幅,税收年均增长更是超过20%,但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仅7%左右。以2010年为例,我国GDP增长10.3%,税收增长达23%,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后仅为7.8%,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2万元;尤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6000元。2010年,我国居民消费率已降至38.83%,比1978年的48.79%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远低于全球61.5%的平均水平,比美国低一半,比中等收入国家57.5%的平均水平也低近20个百分点,我国人口占全球的20%,而国民消费总量仅占世界的4%左右。在这一过程中,城乡居民消费总额差距也在逐年拉大,2010年国民消费总额中,城镇居民消费比重已达86.5%,而农村居民消费比重仅13.5%。与此同时,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和福利制度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2010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仅为29.33%,与国外人均GDP 3000-5000美元之间的同等收入国家相比,要低近20个百分点。失业、养老、医疗尤其住房等社会保障问题让越来越多的国民感到未来的不确定,大多数人的消费观念开始重归保守。 为此,刘汉元常委首先建议加强观念引导教育,提升国民整体消费素质。他说,长期以来,我国国民消费引导和教育较为滞后,国内消费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和消费自制能力等诸多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消费素质与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各级政府有必要引导建立和完善学校消费教育体制,尤其是将国民消费引导和消费教育放在与法制、安全、国防教育的同等位置,按照不同要求,纳入大、中、小学学生教育大纲和成人教育大纲,并进一步融入普通国民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编写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使用的国民消费教育教材,编写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理性消费、合理消费,以及消费维权的国民消费教育指南;以各地消委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行政调解站等为组织基础,利用其现有资源,通过必要的财政投入,加快由政府工商部门、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的国民消费观念引导、教育等专业基地的建设,并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由这些基地承担有关消费问题的专业、科学研究,同时加强消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企业、家庭和社区开展消费观念的引导和教育普及工作,最终为促进国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模式的升级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刘汉元常委认为必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解除国民消费后顾之忧。他谈到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让老百姓不得不在有限的收入下,加大储蓄力度,依靠自身收入来应对失业、养老、医疗、意外等各种社会保障问题,不得不减少消费、减缓消费,甚至不消费。几十年来,我国国民已形成了根深蒂固、十分保守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消费率逐年下降,消费意愿逐年降低,国民收入、支出和储蓄之间一直难以寻求到一种动态平衡。所以,“十二五”期间,国家有必要采取减税、退税等措施,推动制定国民收入常态增长计划,提高国民的可支配收入,企业和社会也要逐渐提高人力资源的消费成本。过去我们人力资源丰富,人多找不到事情做,现在是社会需求和人力资源供给实现基本平衡,人力消费成本自然会逐渐提升。当然,一部分低端劳动者待遇也会补偿性地追上来,逐渐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收入水平,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同时,还要强化对各种社会长效保障体系的投入、建设和完善,从而减轻乃至解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为扩大消费提供基础和前提,让国民愿意消费、敢于消费、正确消费,从而促进消费观念转变和消费模式升级转型,让国民切实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最后刘汉元常委还建议加快政策措施制定,让消费促进我国经济升级转型。他指出,几十年来,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最大一架马车一直是投资,其次是出口,最后才是消费。事实上,作为我国这样一个有着超过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讲,更为科学的顺序应该是消费第一、投资第二、出口第三,应充分发挥消费对我国经济的正向拉动作用,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由“外”向“内”的升级转型。在美欧的消费普遍低迷之际,长期高达60%以上的外贸依存度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极为贫乏的大国来讲,既不合理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大量输出低端、廉价商品赚取微薄利润的发展方式,将难以长期维持,我国内需市场必须尽快发挥积极的平衡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力量。尤其是未来十年、二十年时间,内需的提升和拉动,将是一个维持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后劲的必然要求,因此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到一次收入、二次收入分配,以及舆论引导上,要能够服务于、服从于这种管理导向的要求,真正在未来十年、二十年完成居民消费模式转变和我国经济升级转型的过程,这将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闻背景链接: 1、鸡蛋壳与地壳之间的对比 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像老鼠挖洞一样对煤炭等化石能源滥开滥采,导致地表千疮百孔,对整个地壳的稳定形成无法预估的隐患。如果把地球看作一个鸡蛋,那么可以这样来一一对应:蛋黄对应地核、蛋白对应地幔、蛋壳对应地壳。一般蛋壳厚度约为0.4毫米,是一般鸡蛋直径6厘米的0.67%,而地壳的平均厚度为17公里,是地球直径12756公里的0.13%,比较而言,地壳相对地球的厚度仅为蛋壳相对鸡蛋的厚度的五分之一,可以说地壳比脆弱的鸡蛋壳还要脆弱五倍。人类目前就在这个相对厚度仅有鸡蛋壳五分之一的地壳中到处挖洞,开发化石能源,鸡蛋壳碎裂流出的是蛋清,而地壳的破碎则会流出熔岩,人类将因为在地壳上开挖的千疮百孔面临严重的地质危机和恶劣的生存环境。 2、我国单位国土面积财富输出的价值比较 目前,中国已处于一个发展的特别临界点,即未来10年经济增长要翻一番。该目标是一个巨大的财富总量,相当于过去60年的发展效果。顺利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未来1年的经济增量就需要达到过去平均6年的增长效果。经济增长如此,相伴的能源增长也必须如此,否则无法支撑这样巨大的增长压力。因此,无论从中国自身的根本利益出发,还是从全球未来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出发,中国都需要有一个前所未有的决心——根本性地解决能源危机问题,特别是能源在清洁、永续、经济等前提下的可持续问题。而应对未来巨大的能源需求,全球共识是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世界各国也正在积极抢抓时代机遇,以全力抢占这全球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地球的太阳辐射能资源分布主要受两大因素影响:一是纬度,二是气候。纬度决定了日照时间,也影响辐射强度;气候则主要影响日照强度。我国在这两个因素上具有重要优势,具有大量可以高效发展太阳能电池的国土资源。约占60%国土面积(近600万平方公里)的西北部,是全球太阳能辐射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仅次于撒哈拉大沙漠,与印度、巴基斯坦的北部相当,居世界第二位,太阳年辐射总量为每平米1512-1860kwh(1512kwh/m2/a-1860kwh/m2/a),相当于每亩国土面积年辐射量为100.9万kwh-142.5万kwh。如果太阳能电池的转换效率为15%,并以这些国土每年日照时间为2000小时计算,每年每亩国土的太阳能就可以得到15.1万kwh到18.6万kwh的电能(平均值相当于16.85万kwh),这就相当于50-62.5吨标准煤的发电效果。这是针对太阳辐射较强的西北部地区进行的核算。如果考虑诸如西南、华东、华南等中国太阳辐射相对较弱的3类、4类地区,以及考虑西藏、新疆等太阳辐射特别强的地区,我国国土面积每年每亩所获得的电能基本可以处于10-20万度的这样一个宽幅电量水平区间。从货币角度考虑,如果电价以每度0.5元标准计算,则相当于1亩土地可以创造5-10万人民币左右的财富;如果电价以1元标准计算,则1亩土地可以创造10-20万人民币左右的财富。而目前1亩土地每年仅可以创造相当于平均0.3吨粮食当量(18亿亩耕地生产550亿吨粮食)的财富价值,以每吨粮食5000元人民币计算,相当于1亩土地直接创造财富价值1500元。这样对比,1亩土地用来进行太阳能发电,土地的价值就远远高于通过生产粮食产品获得的财富,二者之间是33-133倍左右的巨大财富差异。 也就是说,太阳能电池绝对能量的获得,是我国国土光合作用平均能量获得效果的33-133倍。如果考虑不同品质的能量差异产生的效果影响,这个结果甚至可以说达到150倍的差异。不同品质土地的光合作用效果的差别很大,用于种粮食的耕地,其光合作用效率相对较高。目前许多种粮食土地的表观光合作用效果在1%-2%之间,按中国粮食目前的平均亩产0.3吨算,光合作用平均效率约为1.2%左右,即使如此,这也仅是太阳能光伏能量效率的十二分之一,如果考虑电能与植物能源的能量品质的不同,太阳能光伏发电得到的能量,大约是我国粮食亩产量所获能量效率的35倍。即使亩产高达1000斤的土地,其光合作用的效率也仅为1.9%,这仍远低于太阳能电池的能量转换效率。但是,我国这种高产土地仅占18亿亩可耕地的三分之一,仅为中国国土面积的6%。其余70%左右耕地的平均亩产量仅是全国平均数的一半左右,这部分土地的粮食光合作用就仅为0.6%左右,约为太阳能电池能量转换率的4%,而这部分土地约占整个国土面积的12%左右。 即使考虑加上秸秆光合作用固化的能量,土地大致光合作用的效率也仅能增加1倍左右。而且,上述光合作用是一个非自然的效果,土地产品还需考虑大量化石能源的作用,比如化肥、农药、灌溉等等。如果没有这些作用,以及不计算在这些投入品及其劳动成本,中国粮食平均亩产量就只略微多于现在亩产量的三分之一,约为每亩0.12吨。这样算下来,光合作用效率就仅约为0.5%。加上秸秆,土地(耕地)在自然状态下的光合作用就大约是1%,仅为太阳能电池的十五分之一。如果考虑能量的品质问题,太阳能电池就相当于粮食在自然状态下45倍的能量转换效果,土地的财富输出价值也同样是这样一种结果。另外,还需指出的是,粮食产品中C4类作物如玉米、大豆、高粱等,由于其特殊生物机制,主要是生物生长期间基本不消耗光合作用合成的能量,其光合作用效率大约高于小麦、水稻等C3类作物20-30%。当然,生物产品的品质也有重要差异,即同样的土地,如果生产C4类作物,产量要高于C3类作物20-30%。 如果我国利用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1%,即约1亿亩国土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就可以实现50亿吨到62.5亿吨标准煤的能源开发,相当于目前中国能源使用量的1倍左右。也就是说,仅需要1亿亩包括西藏、新疆、甘肃、青海、内蒙,或四川的甘孜、阿坝、凉山等中国西北部土地来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中国就基本能够解决未来的全部能源问题,相当于提供目前发达国家人均使用的能源总量——人均5-6吨标准煤。在中国单位土地太阳能辐射总量最低的西南地区,即使每亩土地能够得到的太阳能平均比西北部地区少三分之一,平均每亩土地也能得到约11万kwh的电能,从单位面积的财富输出价值角度讲,每亩土地的转换效果也将近约35倍的价值差异。特别是我国太阳辐射最强的新疆、西藏以及内蒙部分地区,国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国土面积的31%,这已是一个巨大的太阳光伏能量资源带,具有太阳能电池开发的重要优势。而如果利用土地生产植物能源,即使中国18亿亩耕地全部的土地都用于供应能源利用,也仅能提供30亿吨左右的标准煤当量的能源。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未来利用国土发展太阳能电池的绝对优势和重大意义。我们完全可以坚信,未来的新能源革命的根本方向必须是太阳能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革命。在未来的太阳能电池时代,我们必须对单位面积土地的财富输出价值进行重新思考和评估。过去是用粮食产量来衡量土地的价值,而未来,将是用太阳能光伏转换效率来衡量土地的财富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