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首页 家禽 特别策划 生物能源 查看内容

沼液养猪、养鸡技术介绍

2011-2-11 16:56| 发布者: 曹锦萍| 查看: 1045| 评论: 1

摘要: 沼液养猪、养鸡技术介绍。
  一、沼液养猪技术

  沼液是沼气发酵原料经过甲烷菌厌氧消化后所生成的具有水溶性的剩余物,其中含有动物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多种微量元素和营养成分,是一种潜在的动物营养资源。沼液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矿物质和猪生长所必需的氨基酸、维生素等,其营养成分全面,为促进猪生长发育,增加食欲,增强免疫,加快生长,提高饲料利用率提供了物质基础。沼液养猪简便易行,无成本,给养殖户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其技术要点如下:

  1)取用沼液:从正常运行产气后40天的沼气池出料口取中层新鲜纯净沼液。取前先把沼液上面的浮沫撇开,取中部清液,经沙布过滤后,拌入猪食中搅匀即可。

  2)调教:开始添加沼液时,猪吃食不习惯,应先饿1-2顿以增加其食欲,并可预先进行"调教",即先将盛有沼液的盆子放在猪槽内,让猪常闻到沼液气味,给猪一个适应和习惯的过程,经过10-15天,再将微量新鲜沼液拌入猪食内使之就食,一般经过3-5天后,猪就慢慢适应,正常喜食。

  3)添加方法和添加量:沼液养猪的添加标准以沼液的浓度而定,天热适当稀些,天冷适当稠些,具体以猪食后不拉稀为宜;添加分三个阶段,一是仔猪阶段(20kg-25kg)每日四次,每次0.3kg;二是架子猪(25kg-50kg)每日三次,每次0.6kg;三是育肥猪(50kg-100kg)每日四次,每次1kg.

  注意事项

  1)沼液喂猪要注意猪的采食情况,以吃完不剩为适量。如适口性差,应减量。

  2)必须是正常产气一个月以后的沼气池中层新鲜纯净沼液才能喂猪,PH值以6.8-7.2为好。不产气池或病池的沼液不能喂猪。否则,沼液中的病原菌和寄生虫卵还没有被杀死,对猪有害;这种沼液的营养成分也不是最佳状态,喂后效果不明现。

  3)不能随取随喂(尤其是浓度大的情况下),因这时沼液中含有氨味,对猪有刺激,影响采食。但是也不能取出后放置过久,过久易感染细菌。一般沼液取出后搅拌或放置1-2小时(冬天2小时,夏天1小时),让氨气跑掉后再喂。

  4)喂沼液后,如猪拉稀,说明沼液过量或胃肠不适应,可以减量或停1-2天后再喂,不治自愈,自然会好。

  5)低于20kg仔猪不要喂沼液,喂了长得慢,主要是胃肠不适应;沼液喂养20 kg 以上的猪,效果较好,增重明显;公猪可与肥猪一样喂;母猪发情前喂,可提前发情,产仔多。发情后不能喂,怀孕后更不能喂,容易堕胎和影响胚胎生长发育。产后喂食可以发乳和提高母猪乳的质量,效果佳。

  6)不能用沼液代替饲料量,不要减少每日饲料量。

  二、沼液养鸡技术

  沼液是一种较完备的饲料添加剂,含有铜、铁、镁、锰、锌等微量元素,还含有赖氨酸、色氨酸、钴酸、烟氨酸和核黄素。农村家用沼气池的发酵原料主要是畜禽和人的粪便、半纤维素、粗蛋白、粗脂肪几大类有机物,在沼气内经过各种细菌消化分解为葡萄糖、果糖、氨基酸、脂肪酸等,故沼液中含有上述各种营养物质及其衍生物如乙醇,醋酸有机氮,磷钾等,另外沼气中种类多,数量大的细菌群落具有极强的繁殖能力,在新陈代谢中产生大量的细菌蛋白,使沼液中有效营养十分丰富。

  1、饲养方法

  (1)鸡长到活重0.3千克以上,可开始拌沼液饲喂。一般饲料均可拌用。沼液要求拌匀,用量以拌至不干不湿为宜。

  (2)取用沼液从沼气池出料口取中层新鲜纯净沼液。取前先把沼液上面的浮沫撇开,取中部清液,经沙布过滤后,拌入鸡食中搅匀即可。

  (3)正常发酵产气并已使用3个月以上的沼气池,均可取液。不产气池或病态池切忌取液饲用。

  (4)但是沼液添加量要适度,若沼液量与饲料量大于1:1的比例时,鸡会出现泻肚现象。

  2、饲养效果

  沼液中所含的多种氨基酸、微量元素等活性物质,能有效地刺激母鸡卵巢的排卵功能,提高产卵能力。因此,

  (1)用沼液拌料饲养的母鸡提前20天产蛋,产蛋鸡比对照鸡延长50天左右,年平均产蛋期为250天,而用单一饲料饲养的母鸡,年平均产蛋期为200天,前者比后者产蛋率提高 25%.

  (2)用沼液拌料饲养的鸡所产的蛋,平均每枚鸡蛋重46.7克,而用单一饲料养的鸡所产的蛋,平均每枚鸡蛋重39.6克,前者比后者蛋的增重率高17.9%.用沼液拌料喂养一只母鸡,一年就可增收15元以上。

  (3)用沼液拌料喂鸡,鸡平均体重10个月内为1.8千克,而不用沼液饲料喂鸡,平均体重为1.4千克,前者比后者增重率高28.75%。

来源:中国沼气网

йվ΢Źں

头晕

伤心

搞笑

抗议

路过
1

已阅

支持

超赞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movie-DVD 2011-2-11 17:47
收到,谢谢曹女士!

查看全部评论(1)

相关分类

发布主题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4-12-22 18:29,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